做 • 试

25 October 2011


我的原則,就如他所說的。
而我還是一不做二不休之徒!
除非有很嚴重或無可接受的結局,我是不會罷休或放棄的。

當然,有時候,做事,如果不嘗試去做(你還是做),那你就不會到達那個程度。
做錯了,沒關係啊,重做。
嚴重錯了,那就算了,改做。
還是錯的話,你還活著嗎?再選其他的做吧!

人生就是要讓我們一直添加不同的樂趣,不同的艱辛,這樣才能平衡喔~
我曾說過,人生能過多少個12年,每12年必是你可一看到改變最多的期限。

有機會,就不要錯過,
錯過了,就不要後悔,
後悔了,就不要多想。

這是我一直想要達成的原則,因為我一直錯過,珍惜的都是本不屬於我的。
愛錯,做錯,過錯,我的“敵人”,我要克去你們!

大家加油吧!